我省第十二届艺术节九月在大连举办
- 发布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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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8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介绍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有关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将于9月12日至27日在大连市举办。
辽宁省艺术节是我省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综合性艺术盛会,1989年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1届,累计推出200余部优秀艺术作品。多年来,辽宁省艺术节作为我省重要的文艺品牌,在为各类艺术团体搭建展示舞台、为优秀文艺人才脱颖而出,以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本届艺术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艺术作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辽宁文化强省建设。
秉承“艺术的盛会 人民的节日”宗旨,本届艺术节坚持精彩、惠民、节俭的办节原则,充分体现艺术特色、地域风格,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包括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旅游歌曲展演、艺术人才培训、美术作品展览等。
本届艺术节将集中展示近三年来全省各专业文艺院团新创作的舞台艺术作品,有25部作品参评第六届辽宁文华奖。同时,邀请8部作品参加展演。这些舞台艺术作品中,有话剧、京剧、评剧、音乐剧等人们熟悉的艺术形式,也有辽宁独有的戏曲剧种,如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凌源影调戏、铁岭秧歌戏等,涵盖了辽宁现有的众多艺术门类。参演单位既有省、市、县国有文艺院团,也有民营院团和艺术院校,可以说是我省各专业艺术单位的一次集中亮相,代表了我省专业艺术的最高水平。
参演作品主题鲜明、题材多样,既有英模题材的作品,也有反映辽宁“六地”红色文化题材的作品;既有历史题材的作品,也有现实题材的作品。这些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各具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注重探索创新,运用综合艺术手段,体现新的艺术追求。艺术节期间,还将特别邀请新疆塔城地区歌舞团来辽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让辽宁观众领略大美新疆的异域风情。
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本届艺术节将举办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热情与活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全省各地举办大合唱、广场舞、曲艺、戏剧(小戏、小品)、舞蹈、音乐(声乐、器乐)等群众性展演活动,并遴选优秀作品于艺术节期间在大连汇报演出。艺术节期间将以“家乡美”为主题,在全省各地举办旅游歌曲演唱会,宣传辽宁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助力辽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同时,还将在大连美术馆、中山美术馆等场馆举办系列美术作品展览,在大连大剧院举办演艺及文创产品宣传推介和非遗项目展演展示活动,在大连艺术学院举办辽宁省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
本届艺术节坚持文化惠民,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全民共享”。艺术节期间所有演出,全部实行惠民票价,100元以下惠民票不少于50%,群众文化活动、美术展览、非遗展示、演唱会等活动全部免费。此外,在艺术节期间还将广泛开展各项文化和旅游活动,在营造艺术节浓郁文化氛围的同时,推动更好实现“文旅融合”,向全社会展示辽宁形象、传播辽宁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