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
- 发布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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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每学年共39周,历史、地理在初中阶段开设,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近日,我省出台《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坚持育人为本、素养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创新发展,注重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为原则,对课程类别、设置要求、教学时间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重视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培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同时注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之间的衔接,关注地区、学校和学生的差异,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社会生活的联系,积极探索新技术背景下学习环境与学习方式的变革。
在课程设置方面,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课程体系,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其中,校本课程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历史、地理在初中阶段开设。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科学和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突出用信息科技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开齐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适当利用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鼓励将小学一至二年级道德与法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班团队活动、校本课程等相关内容整合实施。
在教学时间方面,每学年共39周。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原则上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每周均不少于1课时;班团队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课时;各地各学校要统筹课内外学习安排,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创造条件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班团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发展学生特长。
在《实施办法》推进过程中,我省将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设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教材使用情况和课程改革推进情况强化督导监测,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