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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开展集中性、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建议》(第60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362

[A1]

[同意公开]

                                                           

盘综执建办20231              签发人:赵中华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开展集中性、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建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金晓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性、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行建议已收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立即开展环境卫生相关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擦亮盘锦、扮靓盘锦、点亮盘锦”提升城市环境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和城市品质,奋力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于7月1日至831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擦亮盘锦、扮靓盘锦、点亮盘锦”城市环境集中清扫活动,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净”字为底,打造靓丽市容环境。一是开展“门前四包”整治工作组织沿街商铺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开展店铺清扫活动,宣传发动督促沿街商家清洗、修补脏差、缺字招牌;擦拭玻璃门窗;清扫室内室外、墙面地面台阶、门前屋后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以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原则清理整治车辆乱停放、橱窗广告、张贴或喷涂小广告、沿街晾晒、堆放杂物、出店经营以及人行道车辆违停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53人次,执法车辆1188台次,规范商家出经营583处,清理乱堆乱放432二是开展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严格执行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工作,成立京环先锋队”,对主次干道人行道、中央隔离带、人行护栏、人行道、果皮箱等进行清扫、冲 洗,强力去污,加强背街小巷绿化带内塑料袋、碎纸屑、果皮、烟头、废弃物等白色垃圾枯枝杂草进行地毯式清理此次活动,全市共231家单位16792人参加,出动环卫作业车辆 248 台,出动车次800余次,共清理垃圾2834.3立方米三是开展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扫工作。通知辽河商业城、桔子广场、瀚新酒店、全都有超市、双兴宾馆钻井市场2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同步开展活动清理红海滩景区海洋垃圾及沿线滩涂杂草组织盘锦站、盘锦北站和三家客运站集中开展了卫生大清洁活动对候车厅、站台发车区门前等设施设备、窗玻璃、卫生间进行了彻底冲组织养护部门集中清理了国省干线公路路肩、林台、边坡、边沟等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杂物确保各场所内外及河道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河道畅通。四是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扫工作。加强公交站亭、路名牌、电线杆、路灯杆、城市雕塑、体育健身器材等“城市家具”的清洗,尤其对上面的浮灰、小广告进行彻底擦洗、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无破损、无尘土,擦洗一处、美化一处;维修维护清洗体育健身器材,保障体育健身安全。定期清洁和维护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果皮箱,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确保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无漫溢现象,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截至目前,共清除小广告600余处,更换破损垃圾桶、果皮箱711个五是开展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清除村街两侧、房前屋后、村庄周边、田间地头、公共场所积存的垃圾、渣土、柴草和废弃物,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治理乱倒乱扔、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组织动员民清除屋内屋外、房前屋后生活生产垃圾。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房前屋后、村庄周边、田间地头、公共场所积存的农业生产垃圾928.7吨。六是开展在建项目和商砼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7 个 100%”(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安装视频监控)要求,严控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污染路域环境的行为,检查渣土车辆 273 台,规范运输车辆 163台,依法查处6起。同时,对全市30 家商企业的环保手续、环保设施运行、厂区物料密闭、覆盖、地面硬化、进出车辆清洗设施安装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环保手续不全的有 11 家,现已全部停工;物料未覆盖或覆盖不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有 10 家,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美”字当先,扮靓提升城市颜值。一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对城区内主次街路的行道树、两侧绿地进行了干枝修剪、死树枯枝的清理;加强公园内湖面、湿地、水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杂物,水体岸边塑料袋等垃圾,做到水面无漂浮杂物。此外加强绿化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持道路的整洁,装卸苗木时,及时清理掉下的泥土,避免污染道路。二是开展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工作。按照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督促200个小区、50个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小区进行了大清扫,清理楼道及小区死角杂物、规范摆放共享单车、管理飞线充电、修剪绿植、清理建筑垃圾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维护环境卫生的行动中,逐步加强社区治理的整体水平三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根据“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全市路内、路上未施划停车泊位区域和不清晰泊位线进行排查,合理依规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做到科学合理规划,应划尽划。截至目前,共施划路内、路上停车泊位7850个。将全市“乱停车”问题突出的街路、小区、学校、商场等区域绘制成静态停车“民生地图”,结合“平安护航”行动,启动了“畅安1号”疏导、治理工程,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划定了17条严管街路,设置了90个重点整治路段,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加大对农贸市场、商业街等区域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管违法停车,做好能罚尽罚,能拖尽拖。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现场劝导、温馨提示等方式劝离违停车辆2.5万余台,查处违停4753起。此外开展全市出租汽车市场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整治采取市县联动、区域治理、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方式,在重点交通路段、人流密集区域,对过往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排查。活动开展以来,已查扣“黑”车66台,配合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营运三轮车17台;检查出租车辆1216台次,查处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或车体违规广告、不使用文明用语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31个,已督促整改完成。四是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以投放份额招标协议的形式严格企业投放份额,将盘锦市共享单车投放数量有效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在满足市民用车需求的同时,有效杜绝因行业恶性竞争而肆意投放车辆的行为。对全市现有单车停放点位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统筹管理,并同步设置电子围栏,使车辆停放相对集中,启动非定点停放扣费制度。同时,结合大数据分析和市民建议,围绕车站、居民区等用车需求量较大区域,合理增设便民停放点位,对现有停放点位设置进行优化调整,便于市民就近停放和取用车辆。截至目前已施划停车点位3134个。

(三)”字当头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对破损污损的道路、桥梁、道板、牙石、台阶、窨井盖、交通护栏、供电通信设备箱等基础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加强破路施工项目登记管理,严禁破坏道路、人行道、绿地、树木等擅自进行施工、私自开设路口行为。同时,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加强居民楼、车站、医院、商场、酒店、市场等建(构)筑物外立面的日常排查管理,及时督促产权单位或产权人清理修复破损污损的建(构)筑物外立面。截至目前,指导加强道路、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管理,黑色路面维修13.89万平方米,人行道维修5.59万平方米,边石维修14.59公里二是开展点亮城市街头巷尾工作加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中心、公园广场等区域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巡查维护,做到“应检尽检、应亮尽亮”,努力提高亮灯率,保障市民夜晚出行安全。截至目前,维修路灯8345盏拆除兴隆台区石油大街、迎宾路不再使用的亮化设施共127三是开展增设高品质景观小品工作在我市各辖区选定 20 处公益性景观小品设置点位,结合点位周边环境景观,突显盘锦地域文化、本土特色的户外景观小品,彰显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 截至目前,第一批已选定主题以“五色盘锦”、“勇往直前(争做主战场 勇当排头兵)”、“红海滩1号大米”、“鹤舞红滩”、文明城市、安全食品城、国家卫生城市7个主题的设计方案,计划7月底前完成首批景观小品的设置。四是开展户外广告增品提质工作。对各类违规和老旧的广告牌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和拆除。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实行“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拆除和增设同步实施,分期、分批、分类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治理,逐步取缔违规签订的户外广告合同。分类规范设置道旗、垃圾箱、 站亭站牌、擎天柱、围挡等各类户外广告,清理、规范设置道路两侧道旗广告、医疗广告;拆除清理全市不再使用的,以发布商业广告为目的的假站亭、假站牌;对在建项目施工围挡、闲置场地围挡设置高标准绿毯围挡,并按比例设置公益和商业广告截至目前,拆除废弃站亭站牌197个;拆除户外医疗广告453个;拆除合同到期的道旗广告830个;拆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护栏广告2124

(四)“洁”尽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办公环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清扫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单位庭院、办公楼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栏杆、围墙及内部的环境卫生,清除杂物、积尘、垃圾、烟头整改破损,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保证庭院整洁有序办公区域窗明几净、干净整齐。

二、开展废品收购站清理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分别组织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公安分局、消防局、商务局、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主城区内的砂石料场、散煤销售点和废品收购站(简称“两场一站”)进行集中整治。

由各县区政府牵头,辖区各街道、村镇等处146户废品收购站进行联合整治,对发现存在不合规废品收购站,联合检查组将督促其经营者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对多次整改不符合标准的废品站,由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取缔。城管执法部门清理乱堆乱放23处、店外经营18处、占道经营19处;联合执法中发现2户存在违禁品,已由公安现场将法人带走进行处理;对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等问题已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三、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提高群众对各类垃圾的认知,市住建局编辑了《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系列张贴画,以图文并茂有问有答的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组织《条例》起草者,两次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按照《条例》确定的垃圾分类基本原则,结合辽宁省住建厅印发的《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导则》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编制了《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共向市民发放5000多册。组织垃圾分类工作业务骨干,编辑印刷了《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制作了垃圾分类培训课件,在垃圾分类业务人员中开展了6次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组织街道、物业公司、环卫部门领导和业务人员观看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视频直播,相关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二是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业务人员垃圾分类培训,推进垃圾分类的各项措施得到了参加培训人员的充分理解。三是组织各县区环卫管理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垃圾分类宣传的氛围日益浓厚。四是组织盘锦京环公司开放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作为盘锦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得到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强化执法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执法大队合理分工、精准发力,加大对门前四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种植小菜园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市容环境卫生各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得到处置,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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