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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财政体制机制新优势 激活地方经济发展新动力 ​我省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2月23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聚焦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提高省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举措,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再造财政体制机制新优势,激活地方经济发展新动力。

  据悉,通过改革,我省将突出清晰合理性,科学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优化省级财政事权,合理界定市县财政事权,推进完善各领域省与市、市与县财政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共同财政事权的分担比例,使省市县之间权责配置更加合理。明确省以下各级支出责任,严格财政支出责任管理,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变化和财政状况,建立符合辽宁实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对标“统一规范”,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优化省与市之间税收收入范围,明确省与市共享税收收入分享方式,规范统一现行共享税收省市分享比例,合理确定共享税种增量分享比例,建立“多干多得、少干少得”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加强省以下财政收入管理,规范市与县财政收入划分,推进省以下非税收入按比例分享,严格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收入预算预期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收入划分定期调整机制。

  聚焦“协调均衡”,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围绕“兜底线、促均衡、保重点”目标,调整省以下转移支付结构,优化横向、纵向财力格局,推动财力下沉,构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之间定位清晰、相互配合、整体协调的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强化转移支付动态管理,规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科学高效、规范合理地用好资金,更好发挥惠企利民作用。

  围绕“安全高效”,提高省以下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规范各类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压实各级政府对开发区的财政管理责任,加强市县财政与开发区财政的统筹。提升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运行管理效能,健全县级“三保”保障机制,推动“乡财县管”提质增效。对标“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发挥财政体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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