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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评论员:守正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4-07-29 浏览次数:413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评论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面对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风险挑战,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合中国国情、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研究、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大众化解读、集成化统筹、国际化传播、一体化贯彻,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从法治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要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法治体系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多个环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通过改革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体系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正确的方法论,从系统、整体、全局高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增强改革整体效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改革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耦合效应不断强化。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既勇于开拓,又扎实稳妥,确保改革更加凝神聚力、协同高效,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功成有我的使命感,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以“中国之制”推动“中国之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强劲动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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