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151号 【办公电话】 0427—2810260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盘综执13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浏览次数:26次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7017384号-6 辽公网安备21110302000184号

联系电话:0427-281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