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强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加快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按照省政府党组会议部署,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7部分23条。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平台经济体量大幅增长,创新力和活跃度有较大提升等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完善平台经济准入规则。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防止平台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加强平台经济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三)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反垄断执法,强化反垄断规制。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数字化监管。
(四)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紧扣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速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线上消费提质扩容,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智慧农业。
(五)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压实平台经济参与者主体责任,强化平台经营者合规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障良好的安全消费体验。优化平台经济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六)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支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及商业模式等创新。强化创新政策支持。
(七)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丰富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强化平台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用户数据权益和隐私权。
三、惠企利民举措
(一)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
(二)推进平台经济市场准入便利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丰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场景应用,探索提供全省统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注册服务。
(三)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分行业、分区域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化领域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一批有特色的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形成以平台为核心,基于“数据+模型”的制造业发展新模式。
(四)促进线上消费提质扩容。支持平台企业建设线下优选产品体验店,助推培育“一刻钟”便民消费商圈。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建成全省三级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100%。
(五)强化创新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适应平台经济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等相关政策。推动省内大专院校开设电商和平台经济相关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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