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辽宁卓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人代表)郑建军、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主管)李品潼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8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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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公示平台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 ||
案 由 | 辽宁卓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案(建设单位) | 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辽盘(支)城罚决字[2022]第28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辽宁卓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人代表)郑建军、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主管)李品潼。 | ||
法定代表人 | 郑建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102MA0YEGHJ1A | ||
项目名称 | 16500吨年炼油化工催化剂、合成润滑油及炼化油田助剂项目 | ||
项目地点 | 双台子区赵家村 |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六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 ||
自由裁量标准 | 1.《辽宁省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第52、65项 | ||
处罚决定内容 | 1.建设单位辽宁卓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765万元)1.5%的罚款,计算后的罚款金额为贰拾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264750.00); 2、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人代表)郑建军处以单位罚款数额7%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叁拾贰元伍角(¥18532.50); 3、对建设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主管)李品潼处以单位罚款数额7%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叁拾贰元伍角(¥18532.50)。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12/2 |
处罚机关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执法人员 | 尹野、王涛 | ||
执行情况 | 自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