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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盘锦天颐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公示平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盘锦天颐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招投标手续擅自施工案 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辽盘(支)城罚决字〔2023〕第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盘锦天颐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大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2MA10KFEG98
项目名称 金色阳光公寓新增养老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地点 双台子区湖滨路以南、中华路东
违法事实 盘锦天颐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招投标手续擅自施工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自由裁量标准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1项
处罚决定内容 处施工合同金额(7466100.00元)千分之七的罚款,即罚款伍万贰仟贰佰陆拾贰元柒角零分(¥52262.70) 处罚决定时间 2023/5/19
处罚机关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尹野、王涛
执行情况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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