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十一)
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执法案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2年6月9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某小区北侧围挡内有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事件。调查询问中发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小区北侧路北围挡内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大约2立方米。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与当日清理完毕。
二、处理结果
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三、案件评析及典型意义
(一)案件评析
本案中,当事人在围挡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该项违法问题及时整改完毕。本案中该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污染环境面积较小,因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适当裁量,给予相应处罚。
(二)法律适用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三)执法易错点或示范点
该案件当事人能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行为能够及时进行整改,且污染环境面积较小。行政执法部门能够从客观出发审视案件,在自由裁量方面给予充分考虑,即做到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前提下,让企业明确为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买单,这样起到教育效果,充分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行政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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