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对居民小区乱建私占公共空间及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A1]
[同意公开]
盘综执提办〔2024〕1号 签发人:赵中华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对居民小区乱建私占公共空间及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朱克鑫委员:
您提出的对居民小区乱建私占公共空间及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的提案已收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开展了违建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违建及私搭乱建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违建及私搭乱建整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重点推进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于年初召开业务会议,明确了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及工作措施。确保决策的权威性和执行的高效性,研究解决违建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实行包片负责制度,将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确保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违建问题都有人管、有人抓。加强对违建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二、工作进展及成效
2024年年初至今,市城管执法局共拆除违法建设51处, 1642平方米。其中,兴隆台区拆除兴海街道西外环、惠宾街道前胡村、兴隆街道清泉小区等违建8处,719平方米;双台子区发现违法建设28处,面积约1305平方米(其中拆除15处约298平方米),现申请财政拨款中。改变主体结构9处(双盛街道9户墙改窗),现行政复议中;大洼区拆除壹号公馆、香水湖、泰郡、海棠谷等小区私搭乱建20处,面积约420平方米,其中城区周边15处,面积约190平方米、小区5处,面积约230平方米。同时,经执法队员走访调查,田家纳帕溪谷小区业主委员会商定,小区业主统一对前期私搭乱建暂不处理,并坚决执行私搭乱建零增量原则;辽东湾拆除玉带明珠、二界沟海隆村私搭乱建8处,205平方米。市城管执法队规划大队巡查发现兴隆台区霞光府锦园项目在小区绿化施工中,修建一条由北门到二期地块的临时道路,与规划总平面图不符,存在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规划执法大队对建设单位已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验收之前整改完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构建宣传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在日常监管的同时,充分利用普法宣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执法车辆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知识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让人人知法、懂法,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提高专项行动清理的影响力,对违法建设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促其自拆、助拆,形成了群众自觉保护、互相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是构建督查举报机制。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强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工作,对2024年以来接到市民投诉、来信来访、12345转办等涉及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分类归纳整理。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长期投诉尚未解决的百姓关心热点、难点问题,逐案研究化解;成立信访投诉专项工作组,“一把手”负总责,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包案领导,从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受理、协商洽谈、事项办理化解、综合协调维稳、建账归档等各个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镇街、社区加强了日常协调沟通,建立了常效化的协调机制,积极有效配合,紧紧依靠属地基层组织,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构建巡查机制。坚决严控新增违建,有效结合城管执法进小区行动,全面推行违法建筑治理网格化监督,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违建网格化巡查网络延伸到各个小区,及时发现小区居民院落内的违法建设。同时,在加大巡查频次和巡查力度的基础上,实行街道周边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努力把违法、违章建筑制止在发现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及时监管。对新增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是坚持人性化拆除模式。在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的同时,一方面采取强制手段,对“钉子户”依法坚决拆除,另一方面推行人性化工作模式。事前宣传到位,事中科学拆除,事后给予人情关怀。特别是对支持政府拆违工作,且没有能力自拆的违建户,政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拆除,最大限度保留建筑材料的使用价值,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通过此种工作模式,既对全市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又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是注重善后环境恢复。根据辖区规划及环境整治要求,督促属地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对拆后地块及时进行了绿化、美化、硬化、复耕。结合我市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区、乡镇生活环境均有了明显的改善,得到市民的一致认可。为拆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明确排查范围、重点、性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关停重大隐患项目、坚决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坚决曝光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做到全面清查,“一户一档”,不留死角和盲区,避免疏漏。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作用,全面动员群众参与,倡导自行拆除,并积极处理拆违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信访问题,推动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实现城区违建零增长、无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7017384号-6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84号
联系电话:0427-2810260